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的公告
近日,有师生向研究生院反映,校内有机构以“官方、权威”等宣传用语,向学位申请人提供学位论文检测的商业服务。对此,研究生院公告如下:
1、学校从未参与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且不鼓励学位申请人通过商业机构进行论文检测。
我校的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有明确的认定方式与标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是《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见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生院出具的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报告不同于任何商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学校开展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不是为了限制、阻止研究生正常取得学位,而旨在促使学位申请者在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从而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
但是,针对个别学位申请人存在规避学校学位论文审查的侥幸心理,研究生院从2014年下半年起,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从学位论文检测系统升级及人工介入认定等多方面入手,多种检测手段并用,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的审查力度(见2014年10月下发的法大研字〔2014〕49号——《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的通知》)。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颁布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从已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中,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我校也将对已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以重新检测及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抽检。对已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均按相应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因此,希望学位申请者将视角从论文检测系统这一技术性问题,转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这一本质问题,通过自身的努力,自觉维护学位制度的严肃性。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