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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2014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日期:2014-06-10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4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定于2014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在学院路校区新1号楼广场举行。因学院路校区处于滚动开发阶段,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不再统一组织毕业合影,请各学院自行安排。现将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院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一、毕业典礼

(一)典礼时间:6月27日上午。

7:30全体参加人员在广场集合。

7:45全体参加人员在指定区域排队站立完毕(各学院站队分布图见附件1)。

8:00典礼正式开始。

(二)典礼地点:新1号楼广场

(三)参加典礼人员:

1.2014届全体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2.校领导、终身教授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3.各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及硕士生导师代表;

4.学生家长。

二、学位授予仪式

毕业典礼结束后随即进行学位授予仪式,首先进行硕士学位授予仪式,然后进行博士学位颁授仪式,学位授予仪式以院为单位。

1.硕士颁授顺序

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国际儒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中欧法学院→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2.博士颁授顺序

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人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三、毕业系列留念活动

(一)拍摄标准学位照

为了给每一位毕业研究生留下自己顺利完成学业的见证,研究生院决定为全体2014届毕业研究生免费拍摄个人标准学位照。

1.时间:6月21日—23日13:30—16:30。

2.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11、112教室。

3.领取:标准学位照将与学位授予照片一起发放到各个学院。

4.注意事项:请穿着学位服并携带学生证或有效证明。

(二)发放毕业礼物

毕业是每个研究生学习生涯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生旅途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研究生院精心为本届毕业研究生准备了毕业礼物赠送给所有即将离开校园的学生,留下对母校美好的回忆。

毕业礼物的发放工作以院为单位,请各院于6月24日下午14:30—16:30在新1号楼地下库房(新地102教室旁)统一领取,并协助将毕业礼物发放至所有学历学位毕业研究生。

(三)学位授予照片

进行学位授予时,每位学生都有一张与授予校领导的合影照片,作为毕业礼物之一送给学生。请各学院将于6月28日上午10:00—12:00在新1号楼大厅领取授予仪式照片及标准学位照。

四、注意事项

1.典礼集合时间为7:30,请大家务必按时集合以院为单位站队。

2.学生典礼当天务必身着学位服(流苏在右前侧),随身携带学位证书封皮,其中博士还务必携带学位证书内芯。

3.接受颁授时,学生拿着学位证书上台交给颁授校领导,校领导授予后,转身手持学位证书拍照,拍照后立即退场。

4.学位授予照片以院为单位进行发放,参加学位授予时一定要以院为单位进行拍照,脱离本院的学生不得单独另行补拍。

5.标准学位照和毕业礼物将发放到各个学院,请大家关注。

6.今年毕业典礼不设置导师席,请参加典礼的导师随本院学生站队参加典礼。

四、各学院的职责

(一)学生的通知工作

请各相关学院将本通知内容及时通知全体应参加人员。

1.2014届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2.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生由法律硕士学院负责通知;

3.高校教师由其教学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4.公共管理硕士由MPA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5.工商管理硕士由MBA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6.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由其办班学院负责通知;

7.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通知;

8.本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及硕士生导师代表由各院负责通知;

9.校领导、终身教授的通知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

(二)证书(含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1.证书照片粘贴工作

本次证书照片粘贴工作由各学院协助研究生院培养办、学位办完成,请各学院至少指派一名负责研究生工作的教师参与照片粘贴工作。应届学历毕业生照片由培养办提供,往届学历毕业生及非学历毕业生照片由各学院提供。粘贴时间定于6月23日,地点为研究生院会议室(旧1号楼302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8:00—10:00,法律硕士学院、国际法学院、外语学院;

(2)10:00—12:00,民商经济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含MPA教育中心)、比较法学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

(3)13:00—15:00,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中欧法学院;

(4)15:00—17:00,商学院(含MBA教育中心)、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儒学院、社会学院;

2.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定发放工作

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定将于6月20日14:30—16:30在旧1号楼308办公室向各院发放,请各院按时领取。

3.证书的发放安排

各学院于6月24日14:30—16:30到新1号楼地下库房(新地102教室旁)领取学位证书封皮、毕业证书封皮、结业证书封皮。

6月25日14:30—15:30在以下地点领取证书芯:旧1号楼308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芯;旧1号楼317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芯;旧1号楼316办公室领取结业证书芯。

(三)学位服的发放、领取及交还工作

1.学位服领取负责人的确定

各学院按导师服、博士学位服、硕士学位服分类统计好数量,并确定学位服领取负责老师及联系方式,于6月16日上午11:00之前将纸质版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旧1号楼308办公室,上交名单表格见附件2),由该负责人统一领取和归还学位服及导师服。

2.发放及回收方式:学位服发放及回收按各学院授予人数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授予人数100人以下的学院(即社会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欧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国际儒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由学位办负责组织统一发放与回收,各学院由指定负责老师领取与回收。

(2)授予人数100人以上的学院(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发放与归还直接与学位服公司联系,时间原则上与学位办相同。学院将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含留学生)的学位服直接发放给本人,同等学力、在职专业学位毕业生的学位服由学院向学生收取每套200元的押金,学生归还学位服时若无缺损,退还押金。

学位服公司联系人:迟广磊;联系方式:13269810926

3.时间、地点要求

学位办学位服发放时间为6月20日下午14:30—15:30,归还时间为6月27日下午14:30—15:30,地点为新一号楼C101教室。如有学生购买学位服,按硕士服每套120元、博士服每套150元收取,各学院将相应的费用送交学位办;如有丢失或缺损,按购买价格进行赔偿。学位办将按照归还实际数量与学位服公司统一结算。

4.领取学位服后,请各学院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附件3)指导学生穿用。

(四)典礼负责人的指定工作

各院应指派专门的老师参加典礼,负责本次活动(有博士生参加毕业典礼和授予仪式的还应指定博士生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名单纸质版一份(见附件4)于6月16日上午11点之前报研究生院综合科(旧1号楼323办公室)。

(五)毕业典礼紧急预案

若遇典礼当天天气为阴雨天,毕业典礼及授予仪式仍照常进行。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参加典礼的人员,自备雨具。

毕业典礼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每个研究生学习生涯中的一件大事。而今年我校毕业研究生人数众多,校内硬件设施相对有限,给典礼活动带来了很大不便。请各学院对典礼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的整体安排,做好组织工作。同时做好本院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典礼活动期间讲文明,守礼仪,确保典礼活动顺利进行。

联系人:潘银杏,崔剑

联系电话:58908059,58908060

附件:1.各学院典礼站队分布图

2.学位服领取负责人登记表

3.学位服着装标准

4.各学院毕业典礼具体负责人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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