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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2013届研究生毕业典礼 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日期:2013-06-14    浏览:

法大研字[2013]19号

研究生院关于2013届研究生毕业典礼

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3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定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8:00—11:30在学院路校区新1号楼广场举行。因学院路校区处于滚动开发阶段,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不再统一组织毕业合影,请各学院自行安排。现将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院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一、毕业典礼

(一)典礼时间:6月28日上午8:00。

7:45 全体参加人员在指定区域排队站立完毕(各学院站队分布图见附件1)。

8:00 典礼正式开始。

(二)典礼地点:新1号楼广场

(三)参加典礼人员:

1. 2013届全体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生(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生、高校教师、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 校领导、终身教授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3. 各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及硕士生导师代表(届时将在广场南侧专设导师席,请各学院负责人协助引领院长及导师代表在导师席就坐);

4. 学生家长。

二、学位授予仪式

毕业典礼结束后随即进行学位授予仪式,本次学位授予仪式分硕士学位授予和博士学位授予两部分进行。首先进行硕士学位授予仪式,由参加典礼的全体校领导为硕士学位获得者颁授。硕士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由校长黄进教授为博士学位获得者颁授学位。

(一)硕士学位授予仪式流程及要求

1. 颁授顺序

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儒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

2.具体要求

硕士学位授予以院为单位、按照多人一组的顺序依次上台接受颁授。各院按照规定的流程,组织好本院学生自主席台北侧有序排队,安静等候。接受颁授时,学生自己拿着学位证书上台交给颁授校领导,校领导授予后,转身拍照,并立即从主席台南侧退场,以便下一组同学接受颁授。学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会场。

(二)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流程及要求

1. 颁授顺序

(1)法学院

法学理论专业→法律史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军事法学专业→法律与经济学专业→人权法学专业

(2)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民诉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专业

(3)刑事司法学院

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刑诉方向→证据法学专业

(4)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专业

(5)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专业→中外政治制度专业

(6)比较法学研究院

比较法学专业

(7)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

(8)商学院

世界经济专业

(9)中欧法学院

法学理论专业→民商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证据法学专业

(10)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法学专业

2. 具体要求

博士学位授予以院为单位、分专业按照一人一组的顺序依次上台接受颁授。请各院博士生负责人按照流程规定组织本院博士生自主席台北侧有序排队,安静等待。上主席台前,将学位证书交大会工作人员,听到主持人唱念自己姓名时,方可上台接受颁授。接过证书后转身拍照,并迅速从主席台南侧退场,以便下一名同学继续颁授。

(三)注意事项

请各院做好授予仪式的学生组织工作和现场秩序维持工作,并通知本院学生典礼当天身着学位服、随身携带学位证书参加典礼及颁授仪式。请各院在通知时务必告知学生,参加学位授予时一定要以院为单位,不得脱离本院自行活动,否则找不到相应照片,后果自负。

三、系列毕业留念活动

今年,研究生院针对学院路校区校园狭小、大型基建工作给学生造成诸多不便的现状,为毕业研究生开展一系列毕业留念活动。

(一)拍摄标准学位照

为了给每一位毕业研究生留下自己顺利完成学业的见证,研究生院决定为全体2013届毕业研究生拍摄个人标准学位照。

1. 时间:6月21日、22日、23日14:30—16:30

2. 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11、112教室

3. 领取:6月27日下午14:00教学楼103教室

4. 注意事项:请穿着学位服并携带学生证或有效证明前来照相。

(二)发放毕业纪念衫

毕业是每个研究生学习生涯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生旅途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加之今年适逢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我院精心为本届毕业研究生准备了毕业纪念衫,作为毕业礼物赠送给所有即将离开校园的同学,留下对母校美好的回忆。

毕业纪念衫的发放工作以院为单位,请各院指定老师于6月24日上午9:00—11:30在研究生院(地点:旧1号楼323室)统一领取,并协助将毕业纪念衫发放至所有学历学位毕业研究生。

(三)设置毕业留言板

毕业在即,同学们对同窗、导师、学校有惜别、感恩与不舍。为了给同学们在毕业季表达自己的毕业心情,研究生院在综合科研楼前特制作了毕业留言板,供毕业研究生书写毕业感言。

四、各学院的职责

(一)学生的通知及人数统计工作

本次活动涉及导师、学生、家长,人数众多、工作量大,请各相关学院将本通知内容及时通知全体应参加人员,并将实际参加典礼人数于6月19日上午11点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研究生院综合科(上交名单表格见附件2)。

1. 2013届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2. 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生由法律硕士学院负责通知;

3. 高校教师由其教学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4. 公共管理硕士由MPA教育中心负责通知,并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统一提交;

5. 工商管理硕士由MBA教育中心负责通知,并由商学院统一提交;

6.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由其办班学院负责通知;

7. 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通知,并将参加情况及时反馈至各教学所在学院;

8. 本院院长、全体博士生导师及硕士生导师代表(每院2名)由各院负责通知;

9. 校领导、终身教授的通知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

(二)证书(含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1. 证书照片粘贴工作

本次证书照片粘贴工作由各学院协助研究生院培养办、学位办完成,请各学院至少指派一名负责研究生工作的教师参与照片粘贴工作。应届学历毕业生照片由培养办提供,往届学历毕业生及非学历毕业生照片由各学院提供。粘贴时间定于6月18日,地点为研究生院会议室(旧1号办公楼323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8:00—9:00,法学院;

(2)9:00—10:00,刑事司法学院;

(3)10:00—12:00,民商经济法学院;

(4)12:00—14:00,法律硕士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

(5)14:00—15:00,商学院(含MBA教育中心)、比较法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

(5)15:00—16:00,国际法学院、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儒学院;

(6)16:00—17:00,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含MPA教育中心)、外语学院、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定发放工作

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定将于6月21日14:00—17:00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旧1号办公楼308办公室)向各院发放,请各院指定教师负责领取。

3. 证书的发放安排

各学院应指定老师于6月21日14:00—17:00到以下地点领取证书芯及封皮。

(1)旧1号楼308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芯

(2)旧1号楼317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芯

(3)旧1号楼316办公室领取结业证书芯

(4)新1号楼B209室领取学位证书封皮

(5)法苑公寓109室领取毕业证书封皮、结业证书封皮

(三)学位服的发放、领取及交还工作

1. 学位服领取负责人的确定

各学院按导师服、博士学位服、硕士学位服分类统计好数量,并确定学位服领取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6月17日上午11:00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旧1号楼办公308室,上交名单表格见附件3),由该负责人统一领取和归还学位服及导师服。

2.发放方式:学位服发放按各学院授予人数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授予人数100人以下的学院(即社会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欧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国际儒学院):由学位办负责组织,各学院以院为单位,6月19日下午14:30—15:30到教学楼103教室领取,6月28日下午14:30—15:30归还,归还情况不必另行报送。

(2)授予人数100人以上的学院(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法律硕士学院):

发放与归还直接与学位服公司联系,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与公司协商确定。学院将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含留学生)的学位服直接发放给本人,同等学力、在职专业学位毕业生的学位服由学院向学生收取每套200元的押金,学生归还学位服时若无缺损,退还押金。

学位服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莹,电话18618190207,QQ:303478930

3. 时间要求

学位服发放工作要求全部在6月20日前完成,归还学位服时间要求于6月28日下午前完成。如有学生购买学位服,按硕士服每套120元、博士服每套140元收取,各学院将相应的费用送交学位办;如有丢失或缺损,按购买价格从相应学院经费中划拔。学位办将按照归还实际数量与学位服公司统一结算。

4.领取学位服后,请各学院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附件4)指导学生穿用。

(四)典礼负责人的指定工作

各院应指派专人作为典礼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次活动(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中欧法学院还应专门指定一人作为博士生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名单(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于6月19日上午11点之前报研究生院综合科。

(五)毕业典礼紧急预案

若典礼当天如遇大雨,毕业典礼及授予仪式仍照常进行。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参加典礼的人员,自备雨具。

毕业典礼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每个研究生学习生涯中的一件大事。而今年我校毕业研究生人数众多,校内硬件设施相对有限,给典礼活动带来了很大不便。请各学院对典礼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的整体安排,做好组织工作。同时做好本院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典礼活动期间讲文明,守礼仪,确保典礼活动顺利进行。

联系人:潘银杏,崔剑

联系电话:58908059,58908060

电子邮箱地址:yyzhk@cupl.edu.cn

附件:

1.各学院典礼站队分布图

2.各学院实际参加2013届研究生毕业典礼人数及出席毕业典礼导师名单统计表

3.学位服领取负责人登记表

4.学位服着装标准

5.各学院毕业典礼具体负责人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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