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18点30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承办的“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四十七讲在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0512教室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罗国良博士主讲《以审判为中心语境下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郭志媛教授与谈。讲堂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主持。
罗国良围绕刑事证据制度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及未来展望三个方面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首先,他对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背景、重大意义及重要地位进行了详细介绍。其次,对《刑事诉讼法》历次修改的内容、2010年的两个证据规定、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及2017年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刑事证据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他结合典型案例对死刑案件中定罪及量刑的证明对象、标准及责任分配分别进行了阐述,且提出对于一般刑事案件的定罪及量刑标准也应当进行区分。最后,他对我国未来的刑事证据制度进行展望。他提出在未来应当进一步健全刑事诉讼规则并提高对案例研究的重视。
与谈环节,郭志媛对罗国良提出的“如何看待认罪认罚和普通程序的证明标准”这个问题进行了回应,并结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在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最重要的应当是要确立“传闻证据规则”。此外,证据调查规则、证明力规则、证明责任的分配及证据证明标准也可以在本次修法中推进,以期构建一个合理的完整的证据规则体系。刑事诉讼法研究所蔡元培老师也分享了他的体会。他提出以审判为中心和以证据为中心具有紧密关系,证据是程序运行的结果,程序是证据运行的平台,脱离程序谈证据没有意义,所以应当重视法律程序。此外,《刑事诉讼法》本次修改应当进行系统性和结构性调整,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肖宝兴简要总结。他指出罗法官三个小时的精彩演讲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新的素材和研究方向。罗法官的演讲内容非常丰富,理论和案例相结合,历史和现实相结合,国内和国外相结合,三个小时的演讲聚焦于以审判为中心语境下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让我们看到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专业细分史、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史和法治文明发展的进步史。罗法官不仅亲历了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而且亲自推动了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值得敬佩。今天的讲堂不仅展示了罗法官渊博的学识,也让我们看到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一级高级法官的学者风采,向罗法官致敬。他再次感谢主讲人、与谈人的支持和同学们的参与。
讲堂在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